一、损失能否与违约金能否同时主张
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因此,我们认为,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二、交了违约金怎么写条款
1、合同违约金条款要写明甲方的违约责任,如甲方中途退货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2、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者是接货人的违约责任。
三、多个违约金条款怎么适用
全部都可以承担,但是违约金这些有上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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