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应当在离职60日内依法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通常需要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等内容。
申请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员工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本市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本人有求职要求。
办理流程
查验身份,审核申领条件
申领人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本市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窗口工作人员查验身份,把申领人的身份信息或社保电脑号录入计算机系统,由计算机系统审核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出具决定书
1、窗口工作人员对经计算机系统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计算机系统出具《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
2、窗口工作人员对经计算机系统审核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出具《失业保险待遇不予核发决定书》;
3、决定书一式两份,失业人员签字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
申领结果,业务办结
结果:申请人获得《失业保险待遇不予计发决定书》→申领失败
结果:申请人获得《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申领成功→社保机构于次月15日前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到失业人员银行账上。
购买失业保险能够帮助我们保证失业后的一定生活来源,能够让我们有充足的时间再来准备找下一份工作,对我们来说可能有时候会用不到,但关键时刻对我们来说用处还是非常大的,所以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最好还是购买失业保险,深圳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也已经告诉我们如何去领取,具体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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