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请求赔偿的,无过错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过错方当事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应当赔偿精神损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满足下列条件就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一、一方存在下列过错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
(3)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4)存在其他重大过错情形。
二、要求赔偿的一方不存在过错。
三、双方离婚,且离婚的原因是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的。
四、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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