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有高温补贴吗?高温补贴是指工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不管是不是农民工,都有享受高温补贴的权利,如果农民工遭遇到不平等待遇,应当向人社部门或工会反应,如果还是领不到高温补贴,可以通过法律,保障自己的利益,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两种状况可享用高温补助。
一是高温,即劳作者在高温气候下(日最高气温到达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纳有用办法将工作场合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二是高湿,因有些地区气候特色,如广西,高温时节常有高湿景象随同,且继续时刻长,因而,同样适用于享用高温补助。
高温补助什么时候发?有多少?
高温补助的钱下发时刻基本上取决于各地的气温。许多省会城市、直辖市,尤其是气候较热的城市,大多是从6月份开端下发。海南省从4月份开端,重庆、福建等地5月份现已开端下发。辽宁等地从7月份开端下发。
现在,全国各地的高温补助水平大概在每月100——240元不等,依据各地的气候和经济水平有一些上下起浮。比如广东省的补助规范是每月150元,上海、辽宁、江苏、福建等地的高温补助为每月200元。
农民工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明确诉求,一旦遭遇不公平对待,可以向所在地的工会、人社等部门反映情况。协商未果的话,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那么,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领到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一视同仁吗?“每年6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室温在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的,应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根据通知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据调查了解到: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通过上面介绍,我们了解了,农民工有高温补贴吗?农民工有权依法享受高温补贴,如果露天作业,气温超过35度,劳动者就应该享受高温补贴,气温高达40度的,单位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气温超过37度时,露天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单位应当采取轮班换班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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