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职责和组成;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做出决策。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提出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的方案,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决定其奖惩办法,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任何持有股份的人都可以称为股东,但股东不一定是董事,董事会中也有职工代表。董事会的股东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的职工代表也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可以由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可以通过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份的方式成为股东。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他们持有的股份数量。股东法律地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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