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事人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那么抚养费用可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进行支付。
倘若需要同时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义务,则抚养费的比例可以同比调整,但总的来说,每月承担的抚养费上限应不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若当事人并无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我们将根据他们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抚养费金额。
在此基础上,如存在特殊情形,比如残疾儿童等,我们有权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抚养费比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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