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的车赔不赔保险费
根据相关法规,自我投保的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本人以及其他车辆驾驶人员或乘客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需依照法定程序,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此种交强险偿付范围主要针对于此类交通事故中所涉及的第三方当事人(即受害者)所遭受的人身伤亡损害,其意义在于对受害者所受人身伤害进行合理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自己的车被人撞了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他人驾驶个人所有的机动车辆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依照常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赔偿服务的。这主要是基于其所保之车本身性质决定。当投保的机动车发生意外交通安全事故,导致除被保险人之外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在其机动车总类的赔偿额度内承担起相应的理赔责任。但若经权威机构裁决认定为涉及故意制造车祸的行为,那么保险公司将不再负担任何赔偿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自保车辆遭遇交通意外事故导致驾驶人员及其他乘客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险公司有责任依法对第三方受害者进行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这一赔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第三方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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