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了保险撞到别人车自己还赔不赔
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车辆受损的情况下,若选择通过保险途径进行理赔,通常无需您个人负担任何费用。
然而,如车主已购买完备而全面的保险,抑或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唯需确保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在保险理赔限额内,便无须由车主自行支付额外费用;反之,若超出理赔金额范围,剩余款项则需由车主自掏腰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买了保险撞了人自己要赔钱吗
当驾驶车辆不幸碰撞他人时,若涉及之赔偿金额已被投保,并且该金额处于所投保保险责任范畴之内,那么驾驶者便无需为赔偿事宜负责;
然而,若赔偿金额超过保险责任限额,则需侵权方依据应负的责任比例来支付赔偿。
首先,交强险将根据其责任限额范围履行赔偿义务,若仍存在不足的部分,则由商业险进行补充赔偿,若两者皆无法满足赔偿需求,则由此情况产生的赔偿责任应由侵权者自行承担。在此过程中,应认真阅读相关的保险合同条款,了解其中规定的免责条件以及免赔额度等内容,从而更好地理解赔偿原则与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倘若因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意外使得其他车俩遭受损失,而如能借助于保险理赔流程,那无疑是理想的处理方案,因为如此一来便无需您个人承担任何相关的费用支出。然而,如果车主已经购买了充足且有效的保险产品,或者还具备有效的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只要被损坏的车辆所需进行的维修费用未超越该保险所设定的最高额度,便无须您额外支付任何金额;但若是涉及到的维修费用超过了保险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就必须由您自行负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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