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者是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之间没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裁定。如果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应该由同级人民政府来决定。如果对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应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的标准
1、农村房屋拆迁赔偿的标准: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条
拆迁房屋有权属纠纷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和拆迁货币补偿金及住房改善费的提存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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