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为三年时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进行计算,超过了二十年的,人民法院是不给予保护的,人身损害赔偿判决后,受害者如果发现有另外的损失都是可再起诉追加赔偿的。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3年。如果当事人遭受的伤害比较轻微的,则可以从人身损害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3年;当事人需要治疗的,则从治疗终结日起,计算3年;当事人遭受的伤害非常严重,致残的,诉讼时效从伤残评定日起,计算3年。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损害赔偿判决后可再起诉追加吗
人身损害赔偿判决后,可再起诉追加赔偿。
因他人侵害人身造成的损失,在经法院判决赔偿后,受害者如果发现有另外的损失、或后期又产生了医疗费用等损失的,仍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第一次判决内容之外的损失。
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这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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