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起诉了还款人可以协商慢慢还。债务人欠款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可以直接跟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降低利息或分期给付的方式来还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欠债不还构成诈骗罪。
起诉了欠款人还是没钱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被起诉没钱还的办法有
1、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分期偿还债务,债务人被起诉,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配合法院的工作,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3、即使对方胜诉,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了,若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债务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依然会被强制执行,只是因暂时无可执行的财产而被中止执行,债务人有钱了,法院会随时恢复执行
二、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因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或司法解释的规定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的情形。
中止执行不是不执行,也不是终结本次执行,中止执行跟终止执行更不一样。中止执行仅仅是在执行案件发生特定事由的时候由法院暂时停止执行工作,待执行事由消失后再重新恢复执行的一种程序
因此,债务人欠钱,即使当时没有钱还,也不会被免除偿还债务的义务,因此,积极想办法尽快还钱才是最重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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