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所享受的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2)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3)配置辅助器具待遇。
一、上海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上海市九级工伤赔偿为:九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的,为6个月本人工资。
二、工伤医疗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工伤医疗期间工资计算的规定有: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
3、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医疗期满社保怎么处理
特殊需要的,享受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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