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导致流血而流产,打人的人是可能构成犯罪的。
1、犯罪嫌疑人不知道对方怀孕,而受害人属于弱体质,犯罪嫌疑人不是故意在推搡中导致受害人因跌倒而流血流产。犯罪嫌疑人不涉及犯罪,属于民事赔偿范畴。
2、犯罪嫌疑人不知道对方怀孕,在故意殴打受害人过程中,伤害了受害人而导致流产。犯罪嫌疑人涉及(对受害人)的故意伤害罪。从受害人的身体受伤程度来量刑。
3、犯罪嫌疑人明知对方怀孕,在故意殴打受害人过程中,伤害了受害人而导致流产。犯罪嫌疑人涉及(对受害人)的故意伤害罪。属于量刑加重处罚情节。
过失杀人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人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索;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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