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国政策为基准的外资公司允许外资并购吗
时间:2023-08-02 16:24:35 21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投资性公司允许外资并购。外资并购也称并购投资,范围包括外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直接通过购买股权或购买资产的方式并购境内企业。外资并购是与新建投资相对应的一种投资方式,本质上是企业间的产权交易和控制权的转移。《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外资并购再争辩:政策性审批趋向宽松

外资并购再争辩:政策性审批趋向宽松正当“可口可乐并购汇源”陷入审查僵局之际,针对外商投资的多项新政将在下半年集中出台。

据商务部条法司处长温先涛透露,今年底将出台两部重要相关法规,即新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上述法规将对包括可口可乐在内的外商投资产生深刻影响。“尽管舆论认为审查机制很可能阻止可口可乐的并购,但即将出台的一系列法规表明,关于外资并购的政策性审批将进一步放宽。”9月22日,一位外资律所人士告诉记者。

政策审批“放宽”

与凯雷并购徐工相比,目前的外部法律环境对于可口可乐更有利。一方面,《反垄断法》于8月1日正式实施;另一方面,关于外商投资的相关配套法规正在陆续出台。

9月12日,商务部下发通知,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通知要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并及时将有关批复报商务部备案。

更早之前的3月2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环节作出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何俊雄处长透露,“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正筹划一个关于内外资并购的法规,预计今年底出台。”

据记者了解,上述已公布的法规只是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中的一部分,后续相关配套细则正在商讨之中。

“在诸多配套法规中,《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这两项管理办法影响更为深远。”上海诚信律师事务所刘军厂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早在今年3月,商务部制定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管理办法(送审稿)》。该管理办法实施后,外资进入中国的门槛将大幅降低。商务部有关官员称,上述管理办法不会对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投资障碍和门槛,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仍必须由商务部外资司统一进行备案管理。

事实上,商务部下放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审批权的文件正在快速渗透。江苏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决定从9月1日起,扩大金坛市、溧水县、睢宁县等21个非外资单列县(市)的外资管理工作权限。这也是江苏省今年连续出台的第二个外资政策,下放范围之广,开全国之先河。

上述诸多措施表明,无论是外商直接投资还是并购投资,政策性审批都在“进一步放宽”,这一政策方向将更加顺应中国经济快速融合全球的趋势。

“我们一直呼吁外资并购法规的有关细则尽快出台,可口可乐只是最新发生的一起具体个案,其审批结果将对外商投资产生深刻影响。”易凯网络资本公司首席执行官王冉指出。

“双重审查”提速

最新进展显示,商务部刚收到可口可乐递交的申报文件(反垄断审查),但完成申报过程仍需一段时间。可口可乐是否与凯雷并购徐工一样必须经历漫长的审批等待面对国内新的法律环境,可口可乐的审批之路是否比凯雷顺利

商务部反垄断局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表示,按照《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审查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审查在30日之内完成。如果完成第一阶段审查以后,认为该并购案影响市场竞争的可能性较大,将进入第二阶段审查,为期90天。

这是否意味着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最快将在90天出审批结果由于商务部反垄断局成立不久,具体的实施细则尚在摸索,所以审批通过的几率取决于商务部具体按照什么样的市场标准。

商务部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马宇表示:“比较以前颁布的相关外资并购规定,现在出台的法规标准细化了很多,很多制度逐渐理顺了。”他指出,由于当事方已经明确关于外资并购的一系列相关法规,这将推动审批程序加速。

易凯网络资本CEO王冉指出,“商务部的官员越来越理性了。相对来说,网民的反应可能会比较激烈。”

投资界人士普遍认为,消灭民族品牌并不是可口可乐的出发点和考虑问题的核心,可口可乐考虑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占领市场,并在这个市场上攫取商业利益。尽管上述观点与民众“保护民族品牌”的呼吁相冲突,但是商务部的态度已经日渐明确。

商务部有关人士已多次公开谈论“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外资司司长李志群表示,“并购是跨国投资大势所趋,外资并购不应被视为威胁,而应看作是机遇。”此外,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申洪表示,商务部将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依法处理该案,即反对市场垄断,但支持正常的市场行为。

“审批结果最终取决于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我个人觉得通过反垄断应该问题不大,因为汇源在整个果汁饮料市场所占的份额还是比较低的。”王冉表示,“如果民众情绪激烈的话,审批时间会比较长一些。层层汇报,层层审批,将对交易交割时间产生拖延。”

据记者了解,商务部近期将召开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的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以牵手为首的国内饮料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听证会的参与方,将包括可口可乐、汇源以及与汇源有竞争关系的饮料企业。作为直接对手,牵手正呼吁更多的国内饮料企业报名参加听证会。

日前,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亦表示,商务部会尽量让经营者集中审查更透明,更有可操作性。可资对比的是,除了凯雷并购徐工未能获准之外,2007年商务部先后批准了多家取得国内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收购个案。

2007年4月11日,商务部正式批复,原则同意苏泊尔(002032行情,爱股,资讯)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至此,我国实施反垄断审查听证制度后第一案——法国SEB收购苏泊尔——顺利通过审批。

此外,阿尔斯通并购武汉锅炉(200770.SZ)51%股权、高盛与鼎晖联合收购双汇集团也得到商务部的批准。目前仍在审批程序中的案例包括钢铁巨头米塔尔收购华菱管线(000932.SZ)、阿赛洛收购莱钢股份(600102行情,爱股,资讯)等。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企业一份针对并购交易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完成单笔并购交易的时间目前大约为12到24个月,而美国等其他市场的并购交易所需时间仅为3到9个月,国内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审批速度亟待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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