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公司允不允许外资并购
时间:2023-06-26 11:15:18 47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投资性公司允许外资并购。外资并购也称并购投资,范围包括外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直接通过购买股权或购买资产的方式并购境内企业。

外资并购是与新建投资相对应的一种投资方式,本质上是企业间的产权交易和控制权的转移。

一、股权投资是什么

所谓股权投资,即指企业购买了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以及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到其他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的一般是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当然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如果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是投资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市场上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供应无法保证。

二、私募股权投资有什么要求?

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投资者应当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承诺文件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三、私募投资基金的六种模式是什么?

私募股权基金是从事私人股权投资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6种模式是:

1、公司制。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在这种模式下,股东是出资人,也是投资的最终决策人,各自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投票权。

2、信托制。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下取得的资金进行权益类投资。

3、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委托管理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伙人进行资产管理和运作企业事务。

4、“公司+有限合伙”模式。这种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该模式,较为普遍的股权投资基金操作方式。

5、“公司+信托”模式。在该模式下,信托计划通常由受托

人发起设立,委托投资团队作为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建议信托进行股权投资,同时管理公司也可以参与项目跟投。

6、母基金(FOF)。母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称为基金中的基金,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而参与到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中。

全文8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外资并购
    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就是指投资者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直接或间接兼并、合并或收购在我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 外资并购的作用如下: 1、外资并购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及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 2、有利于引进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 3、提高了...
    更新时间:2024-07-11 14:45:06
查看外资并购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外资并购 最新知识
针对投资性公司允不允许外资并购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投资性公司允不允许外资并购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