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后,工作人员审核完成并办理转移接续。对于符合转入接续条件的申请人,还需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该过程旨在实现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方便参保职工享受相关保险待遇。
1.参保职工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业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登记单》;
2.工作人员即时办理完成审核;
3.对符合转入接续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异地转回本地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参保人员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从外地转入本地,需要提供以下手续:
1. 书面申请:参保人员需要向转入地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参保人员需要提供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证明其已经在外地参加了养老保险,并且符合转入地参保条件。
3. 缴费记录:参保人员需要提供在原参保地的缴费记录,证明其已经在外地缴纳养老保险费。
4. 转移资金:参保人员需要提供在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作为转入地的养老保险基金。
5. 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需要提供社会保障卡,作为转入地的参保证件。
6. 医疗保险关系:参保人员需要提供医疗保险关系证明,证明其已经在外地参加了医疗保险,并且符合转入地参保条件。
7. 生育保险关系:参保人员需要提供生育保险关系证明,证明其已经在外地参加了生育保险,并且符合转入地参保条件。
如果参保人员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者不符合转入地参保条件,则无法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因此,参保人员在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需要仔细准备相关材料,以免出现问题。
在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参保人员需要仔细准备相关材料,以免出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参保人员需要提供书面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缴费记录、转移资金、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关系证明和生育保险关系证明。如果参保人员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者不符合转入地参保条件,则无法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因此,参保人员在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需要仔细准备相关材料,以免出现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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