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后发生交通事故并选择逃逸,待次日再前往公安机关自首的情况下,法律会依据诸多因素对其进行具体的处罚裁量。
首先需强调的是,肇事后逃逸无疑是严重的违反法规的表现,必然会招致更加严厉的惩处。
然而,自主向司法部门报告此类行为可视为从轻或减轻定罪处罚的有利情节。
值得注意的是,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后驾车引发事故,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是交通肇事罪两类罪名。
鉴于自首行为,依照中国《刑法》的相关法条规定,犯罪者在实施犯罪活动之后能够自动投案,如实地供述自身所犯下的罪行,便算是自首。
对于那些具备自首性质的罪犯,应当给予从轻或减轻适用刑罚的待遇。
在这些罪犯中,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的,甚至有可能予以免于刑事处罚。
最终决定对其采取何种程度的处罚,还须根据事故造成的实质性损害、体内酒精含量等酌情考虑的因素而定。
若导致他人身体重伤、致命乃至对公共或私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则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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