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验收不合格应妥善保管,并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需方应按以下规定办理书面异议:
1、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符合要求,需方应在货物到达后10天内提出书面异议;
2、对于一些必须安装和运行后才能发现内部质量缺陷的产品,一般从运行之日起6天内提出异议的期限外;
3、需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4、收到需方书面异议后,供方应在10天内解决。
供货合同验收不合格怎么办
供货合同验收不合格可以要求赔偿。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之后,若是供货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民法典的要求的,供货方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购货方可以退还货物,并且要求供货方承担赔偿的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是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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