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北京市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规定,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1800,报销比例为90%,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2万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1800,报销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2万元。
在北京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北京医保报销比例最低为百分之五十八,最高为百分之九十七。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1、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药品;
2、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诊疗项目;
3、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所产生的费用。报销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也要支付相应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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