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7天后逮捕了怎么处罚
37天后逮捕了的处罚应根据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来确定。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批准逮捕是属于侦查阶段,这个时候公安机关是没有权利对此定罪量刑的,最终应当是根据犯罪的罪名情况来定罪。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后家属怎么处理
如果家人被相关部门逮捕,作为被逮捕的家里人可以寻找律师作逮捕人的委托辩护律师,并且由辩护律师去申请至被逮捕人所在的看守所进行会见,与当事人沟通和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并准备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以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逮捕期间家里人可以凭个人有效证件到当事人所在的看守所为其送一些衣服。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n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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