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目联系人变更有什么流程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变更专利著录项目的,申请人需要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证明文件,并且在申请一个月内交纳变更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九条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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