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目变更可以只变更申请人信息吗
著录项目变更变更申请人信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变更的。其中有关人事的著录项目(指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联系人事项、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由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其他著录项目发生变化的,可以由专利局根据情况依职权进行变更。
著录项目变更大概需要多少时间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著录项目变更需要多少时间没有作出规定,而专利管理部门一般会及时作出决定,申请人需要及时交纳变更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九条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专利做著录项目变更规费是多少钱
费用标准: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费200元人民币(不予减缓)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费50元人民币(不予减缓)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100元人民币
缴费期限:
著录事项变更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上述请求视为未提出。
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全文6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