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一定要求下可以冻结债务人子女的银行账户。
1、如果是债权人与配偶的共同债务,则法院可以冻结或者查封债务人配偶的财产,反之则不能冻结或查封债权人的财产,另外也不包含子女与父母的银行账户或不动产。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3、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4、孩子不是被执行人,但如果擅自转移财产,逃避履行法律文书债务的,将财产转到孩子名下的,法院可以执行。
一、法院强制性执行冻结银行卡
《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已经履行相应的义务,可以督促原告以及法院尽快解冻。
二、没领产权证的房子法院可以冻结吗
没领产权证的房子,法院也是可以冻结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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