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夏2:30)-5:30。
二、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条款号: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三、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流程
1、受理: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大厅办理;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2、审定: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经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核;
3、办结:将办理结果反馈参保单位或个人。
四、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援助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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