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事故保险不赔对方也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1、如若保险公司对理赔事宜置之不理,客户可选择向所在地的保监局进行投诉,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若是上述渠道均无法顺利解决问题,客户也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2、所谓“消费者投诉”,通常是指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而与经营者产生了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争议,此时,消费者可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协助,通过调解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仲裁则是指当事人依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事项提交给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决,并受该裁决结果约束的一种法律制度。
4、至于“起诉”,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纠纷中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发生事故往前开了开算肇事逃逸吗
触击他人车辆后离去是否构成肇事逃逸:这的确属于肇事逃逸的范畴。若受害者选择报警,通常情况下,逃逸方将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人士。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一时间内,自行逃离事故现场,使得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刑事以及行政责任无法得到准确的判断,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于逃避和摆脱自己在责任上的承担。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飞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呈现出不断攀升的态势,严重地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给社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倘若保险公司对理赔事宜未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处理与答复,尊敬的客户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您可以向所在地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请求其提供必要的监管援助和支持。其次,如果投诉未能得到满意的结果,客户还可以选择申请仲裁,借助于专业机构的力量协助解决争议。然而,若仲裁程序仍然无法妥善解决问题,客户依然享有通过法律途径,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敬请客户务必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任何形式的侵害,并积极寻求公正、合理且可行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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