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二)担保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三)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四)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五)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诉讼房产保全是不是等额保全
诉讼房产保全不是等额保全。
1、在诉讼中对被申请人的房屋进行保全的,保全的范围只限于请求的范围;
2、如果是请求对整套房产保全的,会保全整套房屋并不是等额保全。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流程是: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二、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如何申请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履行以下法定程序:(1)提出申请。诉中和诉前都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提供担保。诉中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诉前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申请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3)法院裁定。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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