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绵阳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不是在职状态
二、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证明及求职证明;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等材料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3.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提交申报材料;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将有关事项告知本人,并纳入当月发放计划,当月发放计划已生成上报的,纳入次月发放计划,次月开始发放;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具体原因;
5.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向其发放失业保险金。
四、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时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5.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为24个月
注: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六、绵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3.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4.职工个人不能自行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七、绵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5.人员增加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6.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复印件
八、绵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在新成立或变更事项发生30日内到社保机构申报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业务,按规定报送申报资料并填写相应表格;稽核科对提供资料有效的,应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绵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绵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办理。
失业保险对工作人员来说是一种保障,在没有工作的时候可以申请一定的补助金,度过困难时期,所以这对于在找工作的人来说是考虑是否留在该公司的一个重要因素。相信前面的介绍大家都已经了解清楚了,还有不清楚的也没关系,可以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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