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从3月1日开始,佛山市将开展本年度的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工作。
据介绍,具体操作流程是,3月1日起至6月30日,佛山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补贴(下称“稳岗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通过登录市人社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办理,补贴标准为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原则上,企业申请的稳岗补贴经初审、审核、公示通过后,将于本年度第四季度或下一年度拨付到企业在惠民系统中所选的社保缴费账户或指定账户。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
申请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佛山市2014年失业率为2.35%,2015年失业率为2.36%,2016年失业率为2.36%,2017年失业率为2.35%)
上述企业包括注册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本通知。
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上年度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无欠费);数据采集截止时点为每年1月31日。
裁员率=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年平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企业在该年度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份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至12月份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
年平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是指企业1至12月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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