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可抗力条款内容是关于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如何分配与承担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总则编和合同编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在不迟延履行的情况下,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原则上可部分或完全免除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其应尽到及时通知、减轻损失的义务,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证明。
涉税条款合同附件的内容是什么
具体约定形式:
(一)乙方如以下行为构成严重违约:
1、向甲方开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提供由他人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2、向甲方开具的发票无法认证、认证不符或其他任何因发票瑕疵导致发票作废;
3、未按约定时间向甲方开具发票、或拒绝开具发票;
4、发票遗失,乙方未配合甲方获得其他可抵扣凭证或重新获得发票;
5、乙方纳税主体身份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未向税务机关按时缴纳对应增值税税款,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7、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实现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形。
8、发生以上情形(乙方虚开除外),经甲方催告乙方拒不改正违约行为,且造成甲方进项税额损失单次或累计金额达20000元(贰万元)及以上,应当认定为严重违约。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
乙方构成上述严重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乙方以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注:本文中甲方指代我方、乙方指代合同相对方,应根据具体合同内容确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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