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以两份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房屋先后或者同时出售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这也被称为双重出售房屋。
“一房两卖”具有民事欺诈的一些特征,与刑法中合同欺诈的特征非常相似,即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产。“一房两卖”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中的合同诈骗罪,关键在于区分出卖人的主客观方面。如果购房者主观上只想获得较高的利润,没有非法占有两笔房款的意图,其欺诈行为应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如果能认定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合同形式进行诈骗,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计算赔偿金,“一房二卖”的出卖人赔偿如下:
(一)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未能实现,无法取得的房屋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法律解释:
上述法律明确规定,由于出卖人一房二卖,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你可以要求卖方赔偿,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实际损失赔偿:赔偿你目前购买的房子的损失(如果是50万,现在是100万),即100万-50万=50万。第二部分:惩罚性赔偿:即除第一部分实际损失外,卖方还必须向您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但最高金额不能支付您已支付的货款。如果你已经支付了30万,那么惩罚性赔偿金可以高达30万,但法院可能不会支付这么多。也就是说,你最多可以要求卖方赔偿50+30=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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