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可以提出撤销。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申请时效: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撤销的婚姻
根据法律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所说的“一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二、民法司法解释里面是否有撤销婚姻
骗婚不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的认定条件只有被胁迫结婚才可以,被欺骗结婚是不可以撤销的,只能通过离婚才可以结束双方间的关系。如果无法私下协调,可以通过起诉来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可撤销婚姻申请要符合哪些条件
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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