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跨统筹地区即一个统筹地区中的所有单位和职工按照另一个统筹地区的制度参加所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统筹地区也叫统筹单位。原则上确定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包括地、市、州、盟,达到一定人口数的县和市也可以作为统筹单位。所有单位和职工都要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比较大的企业及职工,可以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缴费年限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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