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除9元结婚证工本费和拍照费用外,其余均为自愿交费项目,陈先生可要求退款
近日,读者陈先生来电反映,他和爱人在铜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时,被收取了90元服务费,他对此项收费是否合理表示质疑。
陈先生告诉记者,18日下午2点,他和爱人一起来到铜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经过受理、审查、拍照手续后,陈先生先缴纳了9元的工本费。工作人员交给陈先生一张盖有铜山县民政局财务专用章的发票,随后又让陈先生缴纳了90元的服务费,并告诉陈先生这90元服务费包括照相费。但是这90元服务费的发票上盖的却是铜山县婚姻服务协会发票专用章。
随后,记者与市民政局取得了联系,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9元的工本费是规定收取的,其余费用都属于自愿的,如果不需要该项服务可以拒付。另外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个婚姻登记处的墙上都挂有收费标准,前往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市民可先阅读收费标准。另外有些服务费是市民无法避免的,例如照相费用,很多市民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并没有先照好结婚照,几乎都是在登记处拍照,这样就得缴纳照相的服务费。对于收取陈先生的90元服务费,工作人员表示,除照相费用以外,陈先生可以到铜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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