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税率和免税的区别如下:
1、在进项税额上,如果选择的是免税,那么哪怕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选择的是0税率,为了保证最终的税负为0,所以在购进时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缴纳的增值税也是能够抵扣的;
2、计税。零税率是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增值税中的免税只是免去某一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款,其他各环节税款则不能免除,且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3、核算。实行零税率的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涉及进项税额的退还;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会计核算中进项税额直接计入货物的成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零税率和免税的区别
1,零税率和免税的区别是,零税率的税率为零,纳税人实际上不需要缴纳税款;而免税是未达到纳税的起征点或者国家给予优惠政策而不需缴纳税款,是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没有相应的税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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