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与承租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租赁合同内容应当包括租赁物及合同双方基本情况、租金、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2、合同内容及形式必须合法。例如,约定租赁期不得超过二十年,约定当的租赁期超过六个月的,需要订立书面合同等。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带什么
签订租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其他所有权证明、水、电、气卡等资料。如果是产权人代理人,还需提交产权人签署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人一方,承租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居留证明。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应当提交当地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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