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该提交哪些资料
答: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2寸的单人照及未签名的离婚协议书一式3份。
2、离婚登记能否委托别人办理
答:不能。
3、《离婚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答:《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结婚证丢失了,能否办理离婚登记
答: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5、不予受理的离婚登记情形有哪几种
答:《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不予受理的离婚登记有三种情形:一是未达成离婚协议;二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是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但在我国驻外使馆办理的婚姻登记除外,只要一方户口在内地,可以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
6、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能否提出离婚
答: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全文5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