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具有直接支配性、绝对性、排他性、追及性、公示性、物上请求性以及独立处分性,是固有本质的属性,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排斥他人干涉、客体是物属于物权的特征。
一、物权具有什么性
物权具有直接支配性、绝对性、排他性、追及性、公示性、物上请求性以及独立处分性是作为一项民事权利的物权所固有的、本质的属性。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物权区别于其他民事权利如债权的标志。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权是直接支配标的物的权利(直接支配性);物权的标的物原则上限于特定物、独立物、有体物。
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3.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的绝对性权利(绝对性、对世性)。
4.物权是权利人排他性的享受特定物的利益的权利(独占性或排他性)。
5.物权是一种不可侵性的权利,是侵权行为的客体。
6.追及性,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具有排他性。
7.公示性,物权是一种具有强大性质和效力的权利,为了确保安定的物权秩序与物权交易的安全,物权的归属、物权的内容乃至物权的次序等,均需要向社会一般公众予以公示,理论上称为物权的公示性。
8.物上请求性,即物上请求权或物权请求权效力。
9.独立处分性,是同封建的人格关系、身份关系彻底分离开来了的纯粹的财产权。
二、物权有哪些特征
物权有以下特征:
1.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
3.物权的客体是物。
三、物权的标的是什么意思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的标的就是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是物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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