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破产立法基本原则
时间:2023-06-06 17:03:43 2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原则

《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民事诉讼法)第6条也作出了相同的规定。破产程序属于广义的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只要认为有此必要,即可在当事人的申请下随时转变为和解或重整程序;在和解或重整程序中,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转变为清算程序。此外,在和解与重整程序相互之间也,可以灵活地转变,不必像普通破产案件那样依严格的程序进行。

全文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更新时间:2024-01-21 18:00:11
查看破产程序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破产程序 最新知识
针对我国破产立法基本原则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我国破产立法基本原则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