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执行法院没收个人财产的决定
时间:2023-05-31 19:43:07 33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如何强制法院没收个人财产。罚金应当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一次缴纳或者分期缴纳。逾期无故不支付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款仍未足额支付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缴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在主刑执行后。因不可抗拒的灾害确实难以缴纳罚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免。人民法院经核实,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原判决确定的罚款数额。行政机关因同一事实对被告人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抵销。论财产刑的执行。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所有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为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预留必要的生活费。犯罪分子在没收财产前所负的合法债务,需要用没收的财产清偿的,应当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清偿。被判处财产刑的罪犯没有财产在当地执行的,原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已经执行或者不能执行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刑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返还或者补偿的财产,由执行财产刑的人民法院依法委托人民法院返还或者补偿。什么是没收的财产?(一)没收的财产是犯罪分子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没收只能是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和依法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应有的份额。判处没收财产的,不得没收罪犯家庭成员所有或者应得的财产。这是不牵扯他人、自我负责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所谓罪犯家属所有的财产,是指罪犯家属本人所有的财产。罪犯家庭成员应得的财产,是指属于罪犯的共同财产份额。

另外,罪犯的家庭成员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本依靠罪犯供养、扶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决定没收其财产时,必须留下生活所必需的财产。这既是人道主义、文明司法在我国的体现,也是罪犯改造和稳定社会秩序的要求。(2)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个人财产犯罪。

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是指让犯罪分子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分子部分或者全部个人财产,可以是金钱或者其他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没收财产是刑罚手段,追缴违法所得和没收违禁品、犯罪物品不是刑罚手段。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产,应当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赔偿。

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应当没收犯罪分子所拥有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无论没收部分财产还是全部财产,判决书都应当写明财产的名称和数量。不能笼统地规定应当没收被告的部分或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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