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过户需要准备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如果是买卖过户则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身份证明、契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卖方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如果是拆迁户购买房子的,则买方需要提供拆迁协议。继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派出所或者医院出具的死者的死亡证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二)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五)委托书。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八条
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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