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土地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在《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相关要求: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如该块地为农业建设用地,租赁协议无效。
二、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共亩。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付款办法。每亩每年元,共计元,每年交付一次。
(四)租赁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涉及乙方区域内规划等工作。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甲方及周边土地的关系,以维护乙方对该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赁费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
2、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3、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合同解除。
(七)特别约定
1、如乙方办理该土地征用出让手续,本合同所称租赁费即作为甲方应得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补偿费,无论合同履行时间长短,办理土地出让征用时,乙方不再给付甲方出让金及其它费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该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应上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在租赁期内,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国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租期届满,承租方有权优先签订续租(按当时合理价格)合同。
5、租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租赁,合同终止,对于乙方投资的地上附属物按以下方法处理:乙方投资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协商其价值,并由甲方在一月内支付价款给乙方;协商不成,由相关单位评估其价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内一次性支付价款给乙方,评估费双方均担。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除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该按相关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见证机关各执一份。
出租方:代表人:(章)
承租方:代表人:(章)
见证机关:(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三、土地租赁合同需要有哪些注意项目
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土地出租人是否一致。
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合同最长的期限为二十年。
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
(二)土地出租如果是租地开厂,首先看土地的性质是荒地还是良田保护地,良田保护地是不能盖厂房的,还是一定要看使用权证,地是谁的,最好有当地村委会出面帮你接洽,毕竟是集体你还能有点保障,虽然可能得多花钱。
(三)需要附加不可抗拒力,比如地震、火灾的责任归属,原则上由出租人重建。
1、如虽经出租人同意,但对产权没有约定的,产权应归承租人。对改建、扩建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属物应该有使用权。
2、不得在期间内出租其它人。如违约而支付的损失。
3、双方应协定发生纠纷诉讼处理的地点、中间人等。
4、如果合同中止合有没有承担的后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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