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机构:东莞市外事侨务局;
2、受理窗口:东莞市外事侨务局办事大厅前台;
3、服务描述:需要邀请外国人来莞单位将签证通知表寄给或传真给外国人,外国人凭经批准的入境通知函电向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或外交机构申请来华签证;
4、服务类型:申请办理;
5、申办对象:市属有关单位及企业;
6、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外国人护照复印件或传真件;
(3)外国人入境审批及签证申请表。
7、送主管部门或镇(区)府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送市外事侨务局;
8、办理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9、受理时限:资料完备,市外事侨务局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答复,发出外国人入境签证通知函电;
10、联系电话:22830210、22830211、22830212
投诉电话:22830618
服务网址:http://Http://dgfao.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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