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丢失按如下情况处理:
1、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拒绝,如果承租人了解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金额、租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的损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可以依法继续履行,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2、如果是通过房东租租金没有合同也没关系。只要有租金支付证明和押金条,就可以证明合同的存在。如果租赁合同到期,无论房东是否租房,都与承租人无关。如果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丢失,仍可要求继承和履行。
租赁合同只是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强有力的证明。但存款、收据、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链也可以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根据法律规定依法生效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自条件成就以来,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无效。当事人为自身利益不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当促进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房东租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房东的租房合同丢失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可以重新签一份合同,并同时约定原合同解除;或者找承租人要合同复印一份,双方在复印件是签字盖章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保留好相关租赁关系的证据,缴纳房租的微信转账记录、银行卡汇款记录证据等。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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