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抵押能买卖给别人吗
房子抵押能买卖给别人的,但是买卖房屋应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的才可以,并且转让后的钱财要清偿债务。或者受让人决定代为清偿债务来是的抵押权消灭的也可以转让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房子被抵押的后果
1.因某种经济纠纷导致房产被拍卖。
2.发商隐瞒已抵押的事实,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3.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业主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无法对房屋买卖、出租、赠与、继承等。
4.当开发商无力还债就必须退房还债。
5.抵押房不能够办理银行贷款。
三、房屋抵押注意事项
房屋抵押注意事项有:
1.抵押人的名称与产权证书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是否一致的产权问题;
2.某些特定的、特别目的和特别设计的资产不能按市场价值评估的资产问题;
3.需单独评估计算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问题;
4.增加贷款额度重新估值的比例、资产再抵押的问题;
5.其他法律审查的问题。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全文7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