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最高法院发布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明确了小额诉讼案件的适用范围,规定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和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等九类金钱给付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据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小额诉讼制度作出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对此,民诉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指已经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准。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案件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其他金钱给付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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