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当事人一方以结算单、收货单等主张价款,对方对单据上标的物签收人的身份持有异议的,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相关证据,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及合同履行事实作出判断。法院可以要求持有异议的当事人提交其工作人员的花名册、工资表等文件。当事人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文件有瑕疵的,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法院可依职权到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上述条文规定综合考虑到没有书面合同、签字人常有变化,以及对弱势一方的适当保护等情形,一是认为否认事实也要举证,二是不一味强求主张权利一方当事人的举证程度,而是要求法院从实际出发,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举证能力的差异、送货人能够提交的其他证据(包括间接证据),例如构成表见代理的证据,进行分析判断。
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1、协商解决
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
2、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3、诉讼解决
当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通过诉讼来解决合同纠纷的也越来越多,而且这种方式效力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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