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家出售二手房时应该警惕哪些陷阱
买卖二手房卖方注意的陷阱如下:
1.选取大中介较可靠
虽然随着二手房市场的日渐发展,中介交易正在一步步走向规范,但目前现实存在的种种交易纠纷还是令买房者和购房者不胜其烦。
2.“跳过”中介有风险
有一些“精明”的卖房者通过中介与购房者碰头后,为了省却一笔中介费,就会“跳过”中介与购房者直接进行交易。
3.不能签“到手价”
据一些中介公司反映,许多客户在委托他们卖房的时候由于嫌合同上各款项细则太过麻烦,要求只与公司签一个“到手价”,即直接到手的钱有多少签多少。
二、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该向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二手房纠纷可以找村委会或居委会、法院、仲裁庭。首先是房屋买卖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在签订合同前有过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是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房东反悔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房东反悔的处理如下:买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对方坚决不履行合同,则可以要求对方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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