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人民检察院批捕后,犯罪嫌疑人可以与律师见面,但仅限于律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不能会见家属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在人民检察院批捕后,犯罪嫌疑人可以与律师见面,但仅限于律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不能会见家属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 核 心 内 容 】 - - 逮 捕 流 程 : 审 査 批 准 是 关 键
在我国刑事司法中,批准逮捕是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关键环节。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进行侦查,并在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决定起诉的案件将移送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作出判决。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需在逮捕后继续进行侦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另外,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需撰写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总之,批准逮捕后的流程是: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需根据相关规定,确保案件侦查的合法性和起诉的公正性。
本文介绍了批准逮捕在刑事司法中的关键环节,包括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需确保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二个月,以及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批准逮捕是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关键环节,也是确保案件侦查的合法性和起诉的公正性的重要保障。在批准逮捕后,流程为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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