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全责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一、交通费一般赔偿多少?
交通费一般赔偿以正式票据的金额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解释,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二、民事诉讼交通费误工费用如何依据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4.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6.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7.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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