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不抚养子女一方不给抚养费的,是不可以的。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若不抚示子女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的,被抚养子女可以起诉要求其给付或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是否可以擅自更改孩子姓氏
离婚后不可以擅自更改孩子姓氏。改变孩子的姓氏的规定有:
1、改变孩子的姓氏需要父母协商;
2、公安机关可以拒绝接受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也就是说,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权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即使改变了,对方也有权要求恢复原来的姓名。
法律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特定情形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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